南宁市青秀区卓立苹果园学校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
发布:2021-09-25    点击:650 次     分类:通知公告

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,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。为保护学生视力,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,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教基厅函〔20213号》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我校中小学生手机使用的相关规定。

    一、有限带入校园。

班主任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,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书面提出申请,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。为了确保学生手机安全保管,每位班主任均配备了带锁的办公桌,学生入校手机可以统一放在带锁的抽屉进行安全地保管,禁止带入课堂。

二、加强管理措施。

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,统一交给班主任进行管理。在校学生想和家长联系,可以通过学校的公用电话或者是通过班主任、任课教师、学校各办公室座机电话等沟通热线与家长取得联系。我校严格按照要求,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,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。

三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,加强教育引导。

我校通过每周晨会国旗下讲话、班会、心理辅导课、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,让学生科学理性合理使用手机,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。同时加强教师的素养,避免教师在管理学生使用手机时出现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。

四、家校合作,构建和谐校园。

各班主任提前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,并像家长说明学生过度使用手机往往弊大于利。目前有不少学生用手机上网玩游戏、看电子小说、发短信聊天,看不良信息、考试时使用手机作弊,这不仅占据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,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。为营造我校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,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,遵守我校使用手机的相关规定,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,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。

五、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  

1.违反本规定的,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,并告知家长;第二次手机由家长领回,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;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,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。

2.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,按作弊对待,依据我校《学生违纪处罚办法》处理。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南宁市青秀区卓立苹果园学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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